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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5日,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、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联合召开环境资源检察和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法检两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审判和检察工作情况,并发布4件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。
锡盟两级法院着力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,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,实现环资审判队伍专业化、正规化,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“三合一”归口审理。在自治区高院确定的25个刑事罪名、32个民事案由、6个行政案由的环境资源收案范围基础上,锡盟两级法院将涉土地承包类经营权类案件、农业承包类案件、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均纳入“三合一”收案范围,始终坚持抓预防、严打击、重保护的审判原则,对于社会影响大、危害后果严重、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案件,积极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,构建审理“绿色通道”,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2018年至今,全盟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1件,类型涵盖矿、林、农等资源以及污染侵权等,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,立足主责主业,依法惩处污染环境、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,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审理。
此外,锡盟两级法院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具有规则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,通过公开审判、以案说法、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,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,切实发挥司法审判在绿色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。
下一步,锡盟两级法院将继续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不断创新审判方式,切实提升司法治理效能,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害程度,严守资源消耗上限、环境质量底线、生态保护红线,为实现锡林郭勒盟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。(伊利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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